机构职能招远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是国家统计系统的主要组成部门,接受招远市政府和烟台市统计局的双重领导。一、部门职能1、组织实施国家、省、烟台市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统计工作政策规定、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省、烟台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我市情况的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烟台市统计标准,拟定我市有关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3、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机构设置(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贸易科、法规科。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保卫、计划生育、会议组织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人事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通过金都信息港网站,及时更新维护本局的"组织机构、文件制度、统计分析、动态报道"等栏目。2、综合科: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和审查,汇总整理全市经济、财政、金融、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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