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
教育部得悉,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训练治理中加强艺考训练标准办理的告诉,进一步加强艺考训练标准办理,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教育部校外教育训练监管司负责人介绍,由于艺考训练在针对特定集体、展开会集住宿训练等问题上具有一定特殊性,需求提出专门要求,作出具体规则。目前仍有部分无证组织违规办学、训练收费居高不下、训练质量良莠不齐、校内艺术资源不足等杰出问题,迫切需求有针对性地完善方针举措。
告诉提出,要严厉标准艺考训练主体,组织展开艺考训练须做到“证照完全”,统一归入全国校外教育训练监管与服务综合渠道办理。加强从业人员办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类别的工作(专业)能力。标准训练收费办理,对于会集住宿训练,应确保一次性预先收取训练费不超过3个月并全额归入预收费监管。严禁组织到校园展开招生,不得经过中小校园在职教职员工宣扬引荐等方式获取训练生源,不得以相关艺术院校及其教职工名义招揽生源。此外,告诉明确着重,艺术类训练组织不得违规展开学科类训练。
告诉着重,要守住训练安全办理底线,对有肢体触摸的训练项目要求场所公开、通明、安全,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在密闭环境中展开“1对1”训练。要标准会集住宿训练,组织提供食宿等超出答应规模的服必须获得相应经营资质,并向训练主管部门报备。组织不得聘用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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