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作为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园长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教职工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餐具消毒等全流程管控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主动接受市场监管、教育部门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幼儿园食品安全需把控全流程关键环节。食材采购环节,选择有资质供应商,查验食材合格证明,杜绝三无食材、过期食材入园。食材储存环节,分类存放、低温保鲜,防止食材变质、交叉污染。食品加工环节,严格遵循操作规范,生熟分开,彻底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留样环节,每餐食品按规定留样,留存不少于 48 小时,以备溯源检查。餐具消毒环节,采用高温消毒等有效方式,确保餐具卫生达标。同时,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幼儿饮水安全。
守护幼儿 “舌尖安全”,需多方协同发力。幼儿园严格落实园长负责制,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家长可通过家长委员会、开放日等渠道,参与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幼儿园考核指标,督促落实管理责任。通过园长负责、部门监管、家长参与,构建全方位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幼儿饮食安全,让孩子吃得健康、家长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