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初中阶段的原创说明性材料阅读练习。你将根据四段图书角借还卡说明,完成六道题:核对借阅数量、还书步骤、区域使用条件、未说明事项、查找判断及多本借阅提醒。材料中的青禾班和管理流程均为自拟,不代表任何真实学校制度,也不是教材原题或考试真题。
先只看材料和题目,在纸上写下自己的答案,再打开后面的参考解答。每题留出两栏:一栏写决定答案的材料段号和关键条件,另一栏写判断或改写结果。答案不要求照抄参考措辞,但必须保留题目涉及的条件;自己的生活经验不能替材料增加规定。
【材料第一段】青禾班为图书角设计了一套纸质借还卡。每本书封底的卡袋里放有一张卡,卡上记录书名和图书编号。借还卡用于记录书的流转,不作为读书评价表;同学阅读后的感想,可以另写在读书笔记里。下文介绍的是这套自拟流程,不涉及真实学校的管理制度。
【材料第二段】准备借书时,先查看自己当前的借阅记录。每人同时在借的书最多两本;已有两本在借的同学,需要先归还至少一本。符合数量条件后,取出想借图书的借还卡,写上姓名和借阅日期,交给当日值日管理员。管理员核对图书编号并登记后,同学才能把书带走。
【材料第三段】归还图书时,先将书交给值日管理员。管理员核对书与借还卡的编号,并在卡上记下归还日期,再把卡放回对应的卡袋,最后将书放到待整理区。待整理区只用于暂放已办理归还手续的图书,不等于正式书架;图书尚未完成归还登记时,不能直接放进该区域。
【材料第四段】图书角每周五集中整理一次。整理时,管理员将待整理区的书按标签分为文学、科普、其他三类,再放回相应书架。同学找不到某本书时,可先查借阅记录,再查看待整理区;这两个位置都没有相关线索时,再询问管理员。材料不规定借阅期限(即借出后最迟应在多少天内归还),也不提供周五集中整理的具体时刻。
第一题【数量条件】:小林当前有一本书在借,想再借两本。他说:“材料写最多两本,我这次只拿两本,所以符合规定。”这个判断是否正确?请分别写出他不归还旧书时最多还能借几本,以及他想把两本新书都借走时需要先完成什么。
第二题【流程纠错】:小周把书直接放入待整理区,再通知管理员补记归还日期,认为书已经回到教室就算归还。请指出这套做法与材料哪里不符,并写出从交书开始的完整还书步骤。回答中要交代核对什么编号、登记什么日期,以及卡和书各自放到哪里。
第三题【限制条件】:管理员想把提示“待整理区只用于暂放已办理归还手续的图书”缩成“待整理区用于暂放图书”。这样改后还能准确表达材料要求吗?请用一个被原提示排除、却可能被新提示放行的情形解释,不只回答“语言不准确”。
第四题【未知信息】:分别判断三句话能否由材料确认,并说明依据:①每本书必须七天内归还;②图书角每周五集中整理一次;③每周五下午四点开始整理。对于不能确认的句子,要区分“材料明确未规定”与“材料没有给出具体信息”,不要自行补齐时间。
第五题【判断边界】:小宁在书架上找不到一本书,于是断定它已经被借走。这个结论是否必然成立?请给出材料允许的另一种可能,再写出小宁接下来应按什么顺序查找。如果借阅记录和待整理区都没有线索,材料安排的下一步是什么?
第六题【改写提醒】:下面的提醒把两种流程混在了一起:“每人可借两本,登记后把书放到待整理区。”请将它改成一条适用于一次借一本或多本图书的借书提醒,保留总量限制和带走图书前的手续;再说明为什么不能保留最后的“放到待整理区”。
交卷前只核对自己是否完成六题,不急着改成参考答案的语气。若某题有两种理解,先写清自己的前提,例如“在不归还原来那本书的情况下”。如果答案里出现材料没有给出的期限、管理员权限或处罚规定,先圈出这些新增内容,留到对照解答时处理。
第一题:小林的判断不正确。第二段限制的是“同时在借”的总数,原有一本加上新借两本等于三本,超过上限。在不归还旧书的情况下,他最多还能借一本;若想把两本新书都借走,应先按第三段完成旧书归还手续,再办理新书借阅。不能把“每次拿两本”替换成原文的数量范围。
可以用三个格子复核本题:原来在借几本、归还后还在借几本、本次借完共有几本。小林不归还时是“一本、一本、三本”;先归还再借两本时是“一本、零本、两本”。这只是解释数量关系的个人草表,不是给材料增加新的登记表,也不代表数量符合后可以略过管理员核对。
第二题:错误发生在手续未完成就把书放入待整理区。依据第三段,完整步骤是交书给管理员→核对书与借还卡的编号→记录归还日期→卡放回对应卡袋→书放待整理区。“书回到教室”不是材料规定的归还完成条件,通知管理员也不能代替已经完成的登记。
核对本题时,可在自己答案中分别圈出“书”“卡”“编号”“归还日期”。如果只写“核对后登记”,虽然方向接近,却没有交代核对对象;如果写成借阅日期,则把另一阶段的信息带了进来。卡回卡袋与书到待整理区是两个动作,不能因都用了“放回”就合并省略。
第三题:不能这样改写。原提示只接收已办理归还手续的图书,改写后把这一条件删掉了。例如,一本尚未归还登记的书,在新提示下似乎也可以直接暂放进去,但原文第三段明确禁止这种做法。这里要指出允许放入的图书范围怎样扩大,不能只背诵“体现说明文准确性”。
如果确实要缩短提示,可以写成“完成归还登记后,图书方可放入待整理区”。这句话只提醒进入该区域的条件,不替代完整还书流程:核对编号、记录日期和卡回卡袋仍需按材料办理。简短提示与完整操作说明各有用途,不能拿一句缩写覆盖材料中的全部步骤。
第四题:①第四段明确说明未规定借阅期限,不能据此确定必须七天内归还。②可以确认,原文直接写明每周五集中整理一次;③不能确认,材料没有提供具体整理时刻。不能因为日常借书常见七天期限,就把它填进本材料,也不能把“周五”解释成某个固定钟点。
需要注意,不能确认“下午四点”不等于能够断言“一定不是下午四点”。材料只让我们确定尚无这个具体时刻的信息。同样,本文没有规定期限,也不等于现实中任何学校都不设借阅期限。判断的范围始终是这四段自拟说明,而不是对所有学校管理办法作结论。
第五题:结论不必然成立。第四段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书已经办理归还手续,正在待整理区等待整理。查找顺序为先查借阅记录,再查看待整理区;两处都没有相关线索时,再询问管理员。不需要列出丢失、维修等材料没有说明的原因,也不能把这些猜测写成已知事实。
“还可能在待整理区”与“它就在待整理区”也不同。前一句指出了足以否定“必然借走”的另一种可能,后一句则需要实际查找证据。若自己答案写得过强,可把已经确认的观察与后续待核的判断分开:目前只知道书架上未找到,接下来按材料给出的路线查证。
第六题参考提醒:“借书前确认原有未还图书与本次拟借图书合计不超过两本;超过时,应先归还原有图书或减少本次借阅数量,直到符合上限。再逐本在借还卡上填写姓名和借阅日期,交管理员核对编号并登记,完成手续后才能带走图书。”措辞可以不同,但一次借多本时不能只检查借之前是否未满两本,还要检查借完后的总量。
原提醒最后一句应删除,因为待整理区服务于已办理归还手续的图书;借书阶段完成登记后的动作是允许把所借图书带走。若把两段各自正确的词语拼在一起,也可能形成错误流程。检查改写时,应逐个动作标注“借书”或“还书”,确认它们属于同一个办理场景。
完成后,为每题保留一条简短记录:第一题是否算借完后的总量;第二题是否把书和卡的去向写全;第三题是否说明删词后范围变化;第四题是否将未知误写为肯定或否定;第五题是否把可能写成确定;第六题是否把借书、还书动作混接。只勾自己实际核对过的项目。
隔一天复练时,不必重新背六条答案。可以遮住解答,把小林的初始借阅量改为零本或两本,再按同一份材料判断;也可以仅改写第六题的提醒,请同伴指出有没有丢失总量限制。所有变化仍以原材料为依据,不能一边作答一边悄悄修改规则。
本文材料、题目及参考解答均为原创补充练习,不是统一评分标准,也不对应某版教材固定章节。课程资料可参阅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这份练习检验的是能否在一段具体说明中保留条件、执行流程并承认信息不足,不提供通用答题公式。
作者:9educ编辑部